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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驻窗口实行预约方式办理业务的暂行通知
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精神,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3月16日起实行预约方式办理各进驻窗口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提前电话预约,限额实名登记。
二、预约电话
1.伊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2.伊春市交警支队窗口:-
3.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窗口:-
4.伊美区税务局服务窗口:-
5.伊春市公证处窗口:-
6.伊春市医保局窗口:-
7.伊春市人社局(社保)窗口:-
8.中心-
三、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员集聚,电话预约采取实名登记,按照每日限额严格控制预约数量。
2.预约时,请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告知本人或企业代理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当事人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来电时间顺序和材料的齐备度进行登记排序,即时答复预约办理时间及相关事宜。
3.预约成功后,需按时到窗口办理业务,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4.所有人员进入中心需经过测温,扫描“龙江健康码”验证,进行身份登记查验后,佩戴口罩进入中心。未经提前预约,将暂不提供现场服务。
五、开辟企业复产复工“绿色通道”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心将开辟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保障及企业群众急需登记业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可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向值守工作人员提出申请,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特事先办、特事快办”方式,安排相应进驻窗口进行办理。
企业复工复产专窗专线:-33
特此通知。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3月13日
监制:王东海姜腾妍
责任编辑:方爽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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