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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10月24日,龙陵县人民法院到镇安镇竹箐小学、邦迈小学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犯罪内容的解读,使广大家长增强“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呼吁家长们“依法带娃”,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积极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
宣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家长们积极表达了自己的收获,都纷纷表示:“听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讲,我们明白了一个家庭对孩子的重要性,这样的活动可以多组织我们参与。”
下一步,龙陵县人民法院将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与家事审判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强与妇联等单位的联动配合,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公众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供稿:杨应仙杨菊娟
原标题:《龙陵法院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他们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