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龙陵县人民法院镇安法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法官将庭审放在当事人家中进行,当庭对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进行了调解。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均是龙陵县龙江乡人,年登记结婚,婚后被告张某某入赘到王某某家。共同生活中双方常因琐事产生矛盾,年王某某就起诉要求离婚,经过法庭审理,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应当给予这段感情第二次机会,判决不准予离婚。今年6月王某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法官考虑到两家相距不远,为方便群众,决定在王某某家中开庭。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亲属都赶来参与旁听,法官结合案情从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孩子抚养到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给双方亲属上了一堂生动的婚姻家庭法制课。法庭调解中虽然经过原、被告亲属和法官共同调解,王某某与张某某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只好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对巡回审判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家中庭审更具亲和力与便捷性。
镇安法庭充分运用巡回审判制度,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高诉讼便利的同时,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为龙陵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供稿:李海
原标题:《开展巡回审判,尽显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