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年编外合同

为充实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中医人才队伍,满足镇安中医事业的发展需要,确保招聘录用工作质量,根据我院中医科用人需求情况,现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医生2名,在中医科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中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专业国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放宽至中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取得中医(或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男女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四、报名安排

1.时间:年11月20日—12月5日。

2.地点: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三楼院办工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提交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没领取证书的交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现场填写《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聘用审批表》一份。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本次招聘人员不组织笔试,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待定,由卫生院通知报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七、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与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后按照《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合同制工人管理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方式: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饶老师:

何老师:1897569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年11月18日END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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