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更便利的服务。现将县疾控中心调整新冠核酸采样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自愿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个人或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个人。
二、采样时间及地点
(一)采样时间。
早上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
(二)采样地点。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采样点。
三、注意事项
(一)当日11:30前采样的报告当天16:00后领取,14:30以后采样的报告当天22:00后领取。
(二)报告领取点在门卫值班室。
(三)电子版报告领取程序: 该 - ( 投稿邮箱: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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