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和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5月23日—26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和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会议。
会上,对《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通知》(云财教〔〕号)进行了解读,本办法主要在代偿范围和时间上作了新的界定,代偿范围从原来的云南省属35所高校扩大到云南省内72所高校,时间从毕业当年延长到毕业后3年就业。
我市共有98名毕业生进行了申报。通过初审,我市共有91名毕业生符合代偿条件,其中腾冲市52名,龙陵县39名,拟代偿金额.96万元,其中腾冲市82.52万元,龙陵县67.44万元。
供稿:杨会芬
责编:蒋云
编审:褚光
联系我们
-、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是那个北京哪里治疗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