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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十余案,案案促和解。近日,龙陵法院勐糯法庭开庭合并审理了一批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庭审前,法庭干警通过诉前对接机制对矛盾纠纷进行摸排,实地查验十余宗案涉房屋。原告李某某以自己身在外地无法出庭以及已特别授权律师处理该批案件为由未出面解决。由于原告当事人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龙陵法院遂向李某某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通知书》,要求其本人到庭参加庭审。
通知书发出后,承办法官向李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释明了不到庭参加诉讼的相关法律后果,最后李某某按传票传唤时间如期参加了庭审。
该批案件为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涉及工程款给付、房屋质量等问题。原告的到庭,既有效督促了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够让诉争双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原告到庭加快了调解处理案件的速度和效率,还让普法工作在庭内庭外得到有效衔接。经过庭审,将十余起纠纷在法庭内圆满化解,数名当事人还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龙陵法院对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行精准甄别,将“下乡巡诊”、巡回审判、开庭释法等有机结合。针对辖区内多发、易发案件类型,通过诉调对接,多方发力,为纠纷解决提供了畅通高效且有法律保障的平台。采取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以“枫桥式法庭“创建为抓手,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采取多元化多举措机制化解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供稿:杨荣春
原标题:《龙陵法院发出首份《当事人本人到庭通知书》,促成十余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