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赡养问题闹纠纷巡回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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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1日,镇安法庭到龙陵县龙江乡弄玲村开展巡回审判,原告是79岁的高某某,正是颐养天年的年纪,为何会要到法庭诉讼呢?原来高某某和妻子育有两儿子,在妻子过世后,两儿子分家,高某某与其小儿子共同生活,妻子名下存款有2万元由两儿子一人保管1万元。分家后,原告因病住院,期间只有小儿子在身边照料,高某某对大儿子不管不顾的行为十分不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大儿子分得的元,并承担每月元的赡养费。

通过庭审,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双方纠纷在于高某某对大儿子行为的不满,而大儿子又觉得高某某不体谅自己的经济条件。法官当庭解释了赡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例通俗易懂的说明了何为“孝”,大儿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承担起赡养义务,保证高某某安享晚年,庭审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矛盾成功解决。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现实中常因家庭成员缺乏沟通,进而产生心结,导致子女不愿承担应尽的义务。当代的赡养早已不是过去的愚孝,而是个人法制责任心的体现。巡回审判不仅解决了双方矛盾纠纷,而且通过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口口相传,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传统的孝道美德得以弘扬。

供稿:李海

原标题:《?赡养问题闹纠纷巡回审判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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