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三举措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

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正式实施,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为深入贯彻《土壤法》,根据省、州工作安排,结合龙里县实际,确保龙里全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全面打赢净土保卫攻坚战。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龙里县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开展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摸底排查,共同建立了《龙里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试行)》,为建设用地风险防控打下坚实的基础。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顺利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加快推进,完成年龙里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及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龙里县湾滩河镇历史遗留硫铁矿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二是紧盯关键环节,精准落实防治措施。根据省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规划全年工作,保障工作重心不移,工作力度不减。强化建设用地污染管控与修复,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污染地块信息,督促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目前,龙县未发现污染地块。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推进2家重点企业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并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完成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排查,经排查全县范围内无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

三是实施调度督导,加大贯彻宣传力度。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危废、土壤、废铅蓄电池和废机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铁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真正从源头上做好土壤污染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了“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志愿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充分运用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电视台、报刊、街头宣传咨询、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土壤法》、《新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了党政领导带头学、职能部门重点学、重点企业深入学、居民群众广泛学的良好氛围。

(撰稿人:张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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